如来藏佛学 • 入门部 • 谈师作品集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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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余论
第一讲 余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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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讲 余论
此释论成,曾稍讲述,因听者之问,成此余论数则。
于传世《中论》诸释论中,有无文义显示此"八不”非居于同一层面?
此有三者可以证成。
一者《青目释文》。
彼云:
“法虽无量,略说八事则为总破一切法。”
可见此非但说“不生不灭”即可“总破”。总破者,意即“尽破”。故言:
“有人不受不生不灭,而信不常不断。
若深求不常不断,即不生不灭。'‘
此已说为层次。盖生灭之相易见,而于常断相则须作深求,然后始能说之为不生不灭。故知不常不断实深于不生不灭。
其下说余四门,当亦准此理。故知“八不”实为层层深入。 二者,无著《顺中论》。其开宗明义即云:
如是论偈(按,指“八不”一颂),尽摄彼论。
我今更解,彼复有义,如是如是;
如彼义说,如是如是;
断众生喜乐取著,如是如是。
随义造论,无有次第。
此谓但随顺《中论》而造此论,说其余义,而非依次第而造《顺中论》。如是即谓“八不”原成次第,今因随所说余义而说,故此论即未依其次第。
说为次第,即说为层次。
彼(八不)句义次第解无间故,解此论义。
此即谓“八不”句义,次第说至无间道所修证之般若波罗蜜多体性,此即“不来不去”,亦即对相碍缘起之超越。
如是层次之说其实已明。
然则有无文义说层层次第超越?
汝意即谓,何以不能于同一层次说为空、有?今试言之。
龙树于第一品《观因缘品》中,即已于业因上说由虚妄分别而建立之一切法实为空性,是即已于高一层次中破由虚妄分别建立之有。如是即可悟知其体例,实层层超越而作破立。
复次,清辨《般若灯论》云:
问曰:汝向自言说缘起法,若言缘起,云何不起?
答曰:若(我说)一切缘起皆不起者,彼当作解我得此过。我未曾说一切缘起皆不起,故无如上过。
此义云何?
彼世谛中有缘起,非第一义亦有缘起故。
此即云于缘起中须建立诸法为有,然此建立却是世俗谛,于第一义谛中则说之为空,故即无缘生诸法建立。
胜义(第一义)即对世俗之超越,是故知必须说为层层次第超越,始应道理。
否则空与有同处于一重缘起上,此缘起所建立为有者,何能又同时依此缘起说之为空。若然,则犯互违之过,且世俗与胜义混乱。
此即如《顺中论》所言(引文依般若流支,而略有重翻):
问曰:汝言此论(《顺中论》)不依次第,是即应有次第。然则汝依何因缘以说(《中论》)法义而造此论?
答言:(我)依之义如是:世尊于大经(《大般若经》)中言:“橋尸迦, 于未来世,若善男子、若善女人,随自意解,为他人说般若波罗蜜多,彼唯说相似般若波罗蜜多,非真实般若波罗蜜多。
帝释王言:世尊,何者是真实般若波罗蜜多,而言相似非真实般若波罗蜜多?
佛言:橋尸迦,彼说色无常,乃至说识无常;如是说苦、无我、不寂静、空、无相、无愿,乃至说一切智皆为无常,彼即不知方便而有所得。如是应知。
帝释王言:世尊,何者是真实般若波罗蜜多?
佛言:懦尸迦,色尚无有,何处当有常与无常。如是乃至无一切智,何处当有常与无常?如是等故。
此即谓建立缘起以作破立,仅为方便,
若持缘起而有所得,即使其所持者为由缘起建立之空性(如无常等),亦仅是相似般若波罗蜜多。
如是即知无论何种缘起皆须超越,至究竟超越,当然已无对诸缘生法之有执,抑且亦不执由缘起所建立之空性。
故《顺中论》随即引“色不异空,空不异色”句义,说不应执著于空。如是即说缘起之超越。
是故应知,立足于一缘起中而说其缘生诸法为空,仅是方便,非是胜义。今人则喜建立之为胜义,以为说空则必为胜义,此正受《顺中论》所破。
彼虽持缘生法与缘生法之空性,说为“不可定说有,不可定说无”;或言“缘起故空,空即缘起”,而说此即中道,然而其所说之空性实已非胜义,亦仅为方便而已,是则焉能与缘生世俗有双运而成中道耶?——若坚持此为中道,请先破无著。
然则汝所说,何以亦依缘起而建立空性与胜义?
我与彼不同。我说次第,彼不说次第,我说次第超越,彼则不作超越。
此即:彼于一层面上同说空有,而我则于此层面上认许其有,而于其上层次说之为空(亦同时认许此上层次之有)。故即层层建立胜义与世俗,亦即层层建立中道。
复且须知,层层建立之胜义、世俗及中道亦须层层超越,及至无碍,则已无胜义与世俗可言,中道即离碍而无所得、无分别。
我于层层建立时,实依修证之次第。
行人落于一缘起而知诸法如何有,彼定当向上一层次而认知,始能缘此向上层次之有,而遮前一层次之有,如是始是修证,始是不永落于一缘起上而生执著。
如是即不受《顺中论》所破:执著于空而以为即胜义。盖说超越即已离执著故。
不作超越,何以其所说之空性仅为方便,而非胜义?此虽《顺中论》所说,仍请一说其义理。
此见于龙树之《中观宝鬟论》(真谛译名《宝行王正论》,今依仁光法师译,收 《龙树六论》民族版):
见阳焰为水 是故往彼处
执水后变无 此是愚痴者
如是如阳焰 谓世间有无
此执即痴暗 有痴不解脱
所谓执阳焰为水,即建立水为有;及行至近处见实无水,彼则执为变作无水,如是而建立水为无。此即喻不知超越即不见实相,但于执有之同一层次上说无。
由此喻,即知执著于同一层次说“缘起故空”,又说“空即缘起",何异于喻 中之愚人说云:“水相故无”,又说:“无即水相”。
此不依超越而说空、有,《顺中论》尚说之为方便,龙树则且说之为痴暗。故此不能任其积非成是。依法不依人,依人而积非成是则坏缘起义,且令行人于修证时不知如何作决定。
龙树于《中论》,是否依四重缘起次第而说论中诸品?
非是。龙树非欲说修证,故于第二品次第说四重缘起之观察后,余品即非依其次第而作破立。何以故? 一法有一法之特性,故此法宜于业因缘起中说其为有(如因果等),彼法则宜于相依缘起说其为有(如六界等),如是建立。立足于此然后次第深破,故即不能先说业因诸品,继说相依诸品,复说相对诸品,然后结之以相碍诸品。此非龙树作意。
今试以第三品为例,以明龙树之破立。
此品为《观六情品》,依梵文,即“观眼等根”。于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及其所触之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,通常皆说之为有,此为世情之妄执,故若依次第,实应依业因缘起加以遮遣。
然而由眼等之业因而遮遣世情之妄执,其说必繁,故不如将其先立足于业因之上而成其有,然后由相依等次第观察,如是即不但简便,而且深入。
故龙树一入手即如是成立六根:
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
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尘
此即谓眼等六根,实以缘色等六尘而成立其为有,如眼根缘色(颂中之“行 色”即缘色义),而生眼识,如是成立眼根能见色,故说眼根为有。此即以色为所见因,以眼根为能见因,如是生眼识分别。此即依业因缘起而成立。
龙树随即由相依缘起而破其为有,颂云:
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
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余物
青目释云:
“是眼不能见自体。何以故?
如灯能自照,亦能照他。眼若是见相,亦应自见,亦应见他,而实不尔。
是故偈中说,若眼不自见,何能见余物?”
如是即谓眼根实无所见,如是否定其见为有。(世情虚妄分别,无非以见而成立眼根为有,故否定其见,便已成立眼根之空性。)此否定,即相依义。谓:
眼识须依眼根始能触色境,眼根须依眼识始能成为见。故只此眼根,不成为 “见”。
然而于人反问言:眼虽不自见亦应能见他,如火不自烧而能烧他。于此问,若仍依相依缘起加以否定则有所不宜,以火烧薪,火为能烧、薪为所烧,二者可由相对缘起而建立,如是即可以相碍缘起而作破:
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
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
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
而言见能见 是事则不然
青目释略云;
“如《去来品》中已答;
已去中无去、未去中无去、去时中无去,
故已烧中无有烧、未烧中无有烧、烧时无有烧。
是即已见、未见、见时俱无见相。”
如是借火烧喻作深一层观察,更能明眼根不得由“见”而成为有,如是成立其空性。
举此为例,余例可知。能由此类推而读《中论》,即易于蕴、处、界,以至于一切种智,皆能由缘起证成其空有双运。概言之,《心经》次第之所“无",即约相当 于《中论》诸品之次第破立,其间开合,则关作意。如十二因缘,《心经》置之于 蕴、处、界之后,此顺五道修证次第,《中论》则置之于《涅槃品》后,龙树欲以十二 因缘作论说缘起之收束故。
相依缘起与相对缘起,二者十分相似,如何分别?
二者确为貌似,是故于瑜伽行,二者皆建立为依他起性,然于观修时,此二者所缘境则仍有分别。
相依而成立者,二者不可离,离则违反事实,故喻为有子始有母。
此亦如光中尘。尘依于光而现浮动相,离光则不见此相;光依于尘而现照射相,离尘则光相变异。二者之不可离,人皆知之。
由是于修证时,凡作内识与外境二者关系之观修,此如无上密乘五次第生起本尊等,皆缘内识与外境相依而成立,此时不能作任何离异,即不作任何排遣,唯于无离无合中证本尊自性。
相对而成立者则可离,以相对实由比较而成,实不必二事并列然后始可作比较,人但持一标准即可作比较。故见一树高十丈,即可谓之为高,此际并不须于其旁另置一树而作比较。
然而持之以作比较之标准,则实为重要。此即决定见。故行人之决定见, 影响其修证甚大,决定见不究竟,则修证必不究竟。
若谓如来藏与阿赖耶相对,非谓此二者须同时具在,若然,则于阿赖耶当不能作遣除。此际说其为相对,实谓清净与杂染相对,如是则于决定见中,必仍有清净与杂染之分别。
作意于净染分别有二层次:
一者,于相对上,清净与杂染之分别,到底如何作标准?此即关乎行者决定之层次。或落有边、或落空边、或不落二边、或离四边,诸宗宗义之成立,即在此 层次上而显分别。
二者,于修证相对时,行者悟知所谓净染分别,实仍落心识与外境相依之层次,离此相依,则净染皆不成立,由是现证相依缘起之空性。此时即已由相对缘 起成立净染相依之胜义。
然而行人此时未离相对,以其时行人仍持如来藏为决定,相对于阿赖耶。
唯识今学之成立“清净依他起”,非无根据而施设名言。于此时之离心境 相依而入相对决定(虽然其决定或非如来藏,而名之为圆成实),即可名为“清净依他”之境界。中观师否定唯识,若未经历修证,但据名言而兴净论,实未持平。
故说相依与相对,若不从修证作理解,但依名言而作思量,则有时易起混淆,今依修证而作辨别,理趣即便清晰。
汝屡言依四重缘起及其超越以作修证,可否略说其理趣。
龙青巴于《实相宝藏论》为修证般若波罗蜜多之次第立四句义:无有、平等、圆成、唯一。此四句义即四重缘起及其超越。
一、无有。此据心识与外境之相依缘起而否定“因缘有”,即证因缘和合而成之有为无自性。
二、平等。此据如来藏与阿赖耶之相对缘起而否定“相依有”,即证相依而成之有为无自性。
三、圆成。此据轮涅一切界之相碍缘起而否定“相对有”,即证相对而成之有为无自性。
四、唯一 。此证相碍缘起而成之有亦无自性,如是而成无碍,故无舍离而无所得,由是证无分别而成唯一。
此即深般若波罗密多,即般若性相用三无分别之现证。
若不由四重缘起及其超越而说,终不得此“实相宝藏”理趣。